中国的空间外交:政策与实践
11月20日至24日,第一次探索及和平利用外空会议50周年”(“外空会议50周年”)高级别论坛在迪拜举行,主题是“空间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下设“空间经济”、“空间社会”、“空间进出能力”和“空间外交”四个分议题。外交部条法司马新民副司长受邀出席论坛,主持“空间经济”分论坛讨论,并在“空间外交”分论坛作题为“中国的空间外交:政策与实践”的主旨发言。
马新民副司长在发言中介绍了中国空间外交的政策主张和实际做法,提出中国空间外交的三大特点,即坚持承诺、加强合作和实现共赢,全面阐述了中国空间政策的四个核心目标,即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保护外空、治理外空和共享外空。其间,马新民副司长还接受了联合国电台的采访。
本次高级别论坛是联合国“外空会议50周年”纪念大会的前期重要活动之一,由联合国外空司和阿联酋航天局共同主办,邀请各国政府、相关机构和国际组织代表以及国际航天界知名人士参加。会议通过了《迪拜宣言》,强调加强国际合作、完善空间治理的重要性。
马新民副司长主旨发言稿附后:
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由联合国外空司和阿联酋政府共同举办的“外空会议+50”高级别论坛,与大家就“空间外交”这一主题进行交流。“空间外交”是外空委确立的未来规划基础四大支柱之一,对未来50年各国妥善应对外空领域面临的各项挑战、促进外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空间外交既是中国对外开展外空合作的重要形式,也是中国整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是中国航天事业创立60周年。60年来,中国空间事业成就斐然,在航天发射、载人航天、卫星导航、月球探测以及空间科技应用等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与此同时,中国空间外交的形式也日益多样,内容不断丰富,领域更加广泛。借此机会,我想与各位分享中国空间外交政策主张和实际做法。简而言之,中国的空间外交有三个鲜明特点,即坚持承诺、加强合作和实现共赢。
1、坚持“承诺”
中国政府分别于2000年、2006年和2011年三次发布了《中国的航天》白皮书,全面阐述中国的空间政策主张。今年年底,中国将颁布第四版白皮书,系统介绍未来五年中国航天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政策主张和具体规划。根据上述文件,中国的空间政策有四个核心目标,就是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保护外空、治理外空和共享外空。下文将分别予以说明:
1.1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为和平目的探索和利用外空。
外空活动应用于和平目的是中国的基本政策主张。2015年,中国颁布了《国家安全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国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从2008年起,中国和俄罗斯向联合国裁谈会共同提交了《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受到许多国家支持。20l4年,中国与俄罗斯等国共提“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决议并获得高票通过。这充分反映了国际社会对防止外空武器化的共同呼声。
中国不断提高认识和探索外空的能力和水平。认知外空是利用和保护外空的前提。中国致力于空间科学研究和探索,在空间科学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自2016年起,中国将每年4月24日设立为“中国航天日”,旨在普及航天知识、激励科学探索、培养航天意识和文化。2015年12月,中国自主研制的暗物质粒子探测卫星成功发射,这是目前世界上观测能段范围最宽、能量分辨率最优的暗物质粒子探测器。2016年8月,中国将世界首颗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墨子号”送入太空轨道,标志着人类将首次完成卫星与地面之间的量子通信。
中国不断提高外空科技及其应用能力和水平。运用外空科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国外空政策的重要目标。中国将空间科技广泛应用于教育、文化、医疗、通信、气象、交通运输、海洋、渔业、减灾防灾、环境监测等领域。截止2015年底,中国陆地遥感卫星数据分发量超过1000万景,已成为改善百姓生活的重要大数据来源,带动了航天应用产业的发展。在防灾减灾方面,中国先后就巴西、尼泊尔等多国的重大自然灾害提供卫星遥感数据,为国际减灾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近年来,中国加强外空商业化和产业化,大力发展空间经济。《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将航天产业作为“十三五”期间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1.2中国政府积极维护外空环境安全和可持续性。
中国重视空间碎片监测、减缓、碰撞预警和陨落预报研究,2015年成立了国家航天局空间碎片监测与应用中心,多次实施“长征”系列火箭末级钝化和废弃卫星离轨处置。在应对核动力源方面,中国政府大力应用和推广联合国《外层空间核动力源应用安全框架》,特别是在嫦娥三号任务中成功开展空间核动力源安全实践,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响应机制。
1.3 中国政府坚定依法推进外空治理进程。
在国际层面,中国政府不仅积极推动现有外空条约的普遍适用和有效实施,而且积极参与当前全球外空治理进程,除与俄罗斯推动制定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条约草案之外,还积极参与联合国外空透明与建立信任措施、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指南、欧盟外空活动国际行为准则这三个进程。中国政府认为,联合国应在外空机制建设和规则制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在国内层面,中国政府在外空活动中始终严格遵循已加入的《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和《登记公约》,切实履行条约义务。同时,中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此规范、管理和监督各项空间活动。中国先后颁布了2001年《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和2009年《空间碎片减缓与防护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5年颁布修订后的《空间碎片减缓与防护管理办法》。目前,中国航天法立法工作已经纳入国家立法规划并正在抓紧推进。
1.4中国政府坚持探索和利用外空为全人类谋福利。
中国政府认为,《外空条约》赋予各国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应以“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和利益”为目的、以“不得据为己有”、“妥善照顾其他缔约国的同等利益”等为限。这要求各国在维护和拓展其本国利益的同时,应兼顾他国利益和全人类共同利益。
在载人航天、北斗导航、深空探测等领域,中国积极寻求同各国合作共享外空惠益,为全人类谋福利。2016年3月,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与联合国外空司签署了《关于中国空间站使用合作的框架协议》,计划在联合国“载人航天技术倡议”项目下,将中国空间站向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开放合作,并推进共同培养航天员计划。中国自主发展、独立运行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不仅将为全球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免费服务,并积极促进各卫星导航系统间的兼容与互操作。在2015年第33届国际深空探测协调组机构间深空探测研讨会上,中国向全球发出倡议,邀请各国共同利用嫦娥四号平台开展对月球的探测和研究。
2、加强“合作”
空间外交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各国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各种形式的外空交流与合作,实现互惠和共进。通过国际合作探索和利用外空是中国一以贯之的政策主张和实践。
在双边领域,中国已形成了以政府间双边协议为法律框架、以联合委员会为主要合作机制、以合作大纲为具体实施方案的国际合作形式。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俄罗斯、巴基斯坦、巴西等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00多项合作协定,涵盖遥感、通信、科学实验卫星及其地面设施和设备、发射服务、数据交换与地面应用、空间科学、载人航天、深空探测等多个领域。中国还与阿根廷、阿尔及利亚、印度、印尼、哈萨克斯坦、埃及等国和多个国际组织形成了近20个双边合作机制,目前正在执行9个双边航天合作大纲。中国在对外合作中始终坚持开放包容、平等互利的原则,高度重视与发展中国家开展航天合作,为尼日利亚、委内瑞拉、玻利维亚、老挝等发展中国家研制并发射了9颗卫星,中巴(西)地球资源卫星被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 此外,中国还积极推动与美俄等大国加强在外空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从2015年起,中美迄已举行了两次政府间民用航天合作对话会议,并在2016年举行首次外空安全对话。从2014年起,中国与俄罗斯已举行了三次外空安全对话。
在多边领域,中国已加入并积极参与包括联合国外空委、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宪章、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在内的16个政府间航天国际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并与国际宇航科学院、国际宇航联合会等非政府间组织保持了良好合作。2015年9月,中国国家航天局与联合国于签署了《对地观测数据和技术支持谅解备忘录》,将利用联合国外空司的平台推动中国对地观测数据为更多国家服务。2015年11月,中国还向其他金砖国家提出了共同创建金砖国家遥感卫星星座的倡议,得到了有关国家的积极响应。
3、实现“共赢”
实现共赢是中国空间外交的最终目标。中国政府致力于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并依托科学有效的平台,通过经验、知识和技术等共享,协同推进外空科学及其应用能力建设,应对共同挑战,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进步。
在2008年成立的亚太空间合作组织(APSCO)框架下,中国政府积极参与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及其示范应用等多个项目合作的研究,协助制定并发布亚太多边合作小卫星数据政策,促进了亚太地区国家在相关领域的合作。自2010年11月成立以来,联合国灾害管理与应急响应天基信息平台(UN-SPIDER)北京办公室在应急服务、专家咨询、技术培训等方面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显著提高了区域国家利用空间信息技术提高灾害管理能力,成为联合国框架内利用空间技术开展防灾减灾国际合作的一大亮点。
2014年11月,中国政府的联合国附属空间科学与技术教育亚太区域中心(中国)正式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迄今已有阿尔及利亚、玻利维亚、巴西、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秘鲁、委内瑞拉等10个国家的航天机构成为该中心理事会成员。中心重在为区域内发展中国家培养所需空间技术人才,加强能力建设。中心开设了遥感与地理欣喜系统、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小卫星技术、空间法律与政策五个专业方向的研究生教育与培训项目,共计培养59名硕士和23名博士。中心每年举办多期短期培训班,先后为来自20多个国家的412名学员提供了空间法和空间技术培训。
同时,中国政府还通过主办国际会议和研讨会,搭建集思广益的对话平台,共享空间经验,共同应对挑战。2013年9月,中国成功举办了第64届国际宇航联大会,参会人数和与会航天局局长人数均为历届之最。2014年,中国先后举办了第31届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宪章(CHARTER)理事会议、第32届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IADC)会议、国际空间探索协调组(ISECG)会议等8个国际会议,邀请各界人士齐聚北京,探讨航天事业未来发展,共同应对外空探索面临的新挑战。2015年10月,中国国家航天局与亚太空间合作组织首次在北京共同举办了航天机构高层论坛,通过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发展战略高层论坛北京宣言》。
女士们、先生们,
空间外交是各国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国际社会应对下一个50年挑战的重要议题。中国愿与各国和国际组织一道,以合作、可持续性和共赢理念为指导,以《外空条约》为核心的现有国际规则为基础,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多形式合作机制为依托,共享机遇,共迎挑战,为建设和平、安全、法治、共享的外空贡献力量。
谢谢!
中国国际法前沿